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

    继续教育学院是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,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组织校内外非学历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、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、社会服务培训工作的机构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
    一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非学历教育、成人高等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有关法规政策,依据学校确立的发展规划、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,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办学特色,落实学校办学理念和党委、行政的决议决定,拟定学校继续教育规章制度、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。

    二、承担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任务,负责管理全校继续教育,包括校内外非学历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、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、远程教育、社会服务培训工作,统一管理学校各级继续教育工作。

    三、负责制订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发展规划,开发各类非学历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。

    四、负责建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,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与考试工作,负责考评员、任课教师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    五、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,编制各类成人招生与培养计划,组织招生宣传、录取等工作。

    六、负责组织开发校内培训课程,培育建设校内专家团队和人才库,打造继续教育品牌及基地。

    七、负责学院承担的社区培训服务工作。

    八、做好学院经费预算、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。做好各项工作的资料收集、归档工作。推进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。

    九、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