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要求
日期:2023-11-22 来源:继续教育部
依据《海南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》(琼学位〔2007〕2号)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及规定如下:
一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学校管理规定,品行端正。
二.专业开考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(按百分制计)。
三.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)成绩80分(按百分制计)以上。
四.英语成绩合格:
1.英语成绩有效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。
2.(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)PETS-3(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)考试笔试成绩50分以上(含50分)。
3.(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)获得大学英语四级、六级及高等学校应用能力考试A级合格证书,可免考PETS-3考试。
五.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学士学位申请,超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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